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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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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子,公积金还可以用于建房、修房、在生活遇到困难时还可以提难做为生活资金,具体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包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房自主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顾名思义与住房有关,是用于商品房贷款和购房、装修等的专用基金,与住房无直接关系的不在此例,因此不买房是不可以贷款的。不买房可以以租房子或者大修住房、重大疾病和离职以及退休等名义申请提起,公积金专款专用,办理公积金。需注意的是公积金只能作为家庭购房使用,如果购买商业住房是的,也不能使用。职工如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家庭收入较低,支付房租困难等情况下也是可以动用公积金余额的。
视情况,除购房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以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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