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对于转包工程中有人受伤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对于转包工程中有人受伤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工程转包后有人受伤的一般由雇主担责。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转包工程有人受伤谁的责任 1、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发包单位将工程非法发包或者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此时的实际施工者为公民个人,而公民和公民之间是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的,而且因为不受施工单位的支配和管理,与施工单位也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承包单位参照工伤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受害人自身也应尽安全注意义务,若因受害人自身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应就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损害发生或扩大承担责任,在法律效果上则相应地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