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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移民款是国家的特定款项,是移民才能享受该款项。法院民庭判决非移民能享受该款项,它的判决已超出了法院民庭的审判范畴。法院民庭应中止审理,先...
民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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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式法律行为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明确非营利法人的核心标准:非营利目的,不分配利润原则。《民法典》第87条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的明确的界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从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判断一个法人是否属于非营利法人,核心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其目的是否为了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其他非营利目的,为成员、会员利益而服务的互益性目的,如第90条列举的会员共同利益。而非营利法人另外一个核心标准是不进行利润分配,这是“非营利”含义的准确释义,而不能偏差地理解不能取得盈利或利润。而对于进行一定利润分配的社会企业,虽然也可能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服务,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本法第95条也再次强调了非营利法人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这也与《慈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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