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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房屋证件,了解自身房屋情况;2、对比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3、了解房屋征收公告具体时间,知道评估节点;4、对补偿不满意,不要签字。...
1、收集房屋证件,了解自身房屋情况; 2、对比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 3、了解房屋征收公告具体时间,知道评估节点; 4、对补偿不满意,不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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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拆迁安置政策不同。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遵循自己内心的选择,看自己深层心底里面最想要的是哪一个。如果还可以承受的话,离家远一些不是重要的,关键是两个人想要选择目前挣钱多一些的,还是想选择将来很有可能有前途的,能够为自己生存的这个社会多做些事情。不管如何选择,两个人的感情是最重要的,有缘结为夫妻是很难得的,两个人都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多为对方考虑,成就对方过好有意义的一生。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 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 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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