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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问题 “失之一米,损失千计”。应该说,再也没有比面积更让购房人揪心的了,可许多小区的纠纷也都因面积而起。 对实测面积有异议 这种情况有的只是购房人的主观感觉。误差是如何产生的呢? 首先,从图纸到现房存在误差环节。 其次,根据图纸得来的预测面积和现房实测面积之间存在误差。 当然,一个重要原因是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修改图纸,会造成预测与实测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合同中对于公摊部位的说明又过于简单,更让业主产生怀疑。 另外,误差的产生小部分原因还是测量法规的不完善造成的。 户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加大是近来面积缩水的主要表现,即面积总误差并未超过合同规定的3%的范围,但增加面积均多在公摊上。这种情况如果只发生在部分户型,尚属正常;如果普遍存在,则测量错误和开发商修改图纸的可能性都会存在。 建议: 1.专业人士称,因为测量过程漫长、计算复杂,业主参与测量的可能性不大。为增强透明性,开发商应有公摊部位的详细资料供业主查阅。 2.如果购房人确实有证据感觉户内面积小,可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要求原测量单位复测,还可向上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第一、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二、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san、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住房改革政策规定:原以标准价格购买公共住房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理顺成本价格,在标准价格价格与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后,更换新的产权证书。房屋改造已支付土地转让费上市交易后再进入市场交易的,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充成本价格:办理补充成本价格手续,视为以成本价格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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