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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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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 专家鉴定小组应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 (二)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引起,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大部分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是故意行为吗? 医疗事故是过失。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医疗过失和医疗过错有什么区别? 1、在法律上,过错和过错都是行为人的主观错误。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的不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两个概念,过错只是过错的一种表现。 2、医疗事故中的过错可能是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但医疗过失只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因为已经预见而相信可以避免,导致这种结果的发生。 因此,过错的范围比过错的范围更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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