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工伤认定是有当地劳动局负责,盐城工伤认定去那里鉴定即可。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工伤认定书补办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 一、尚未认定的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的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1,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