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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后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需要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房屋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
没有效,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抵押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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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是可以抵押给私人的,不影响房屋抵押的效力。 房屋抵押,首先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其次,也是最关键的,房屋抵押是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生效之后,房子所有权仍属于房屋权利人,但产权人在还清欠款前,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得随意处分房屋,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债权权益。 但是如果仅是将房屋的产证交付给别人了,不能算是完成了房屋抵押手续。房屋抵押必须要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仅将房产证交付,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出售或者还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决定拍卖、出售或者偿还债务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迁出房屋。第三条规定,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不能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的质量和地段可以与被执行人的原住房不同,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收取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没有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出售价格中优先扣除。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不能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迁出。
可销售,但一般根据银行和房地产部门的要求,会要求先解除抵押后再销售。可以买卖的,过户前注销抵押。设立抵押有两个概念,一种是银行正常的抵押贷款,一种是民间短期贷款(俗话说做他证)。1,只有正常的银行抵押贷款,下家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银行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后,取消原抵押,办理下一个新抵押,有些交易中心可以在同一天操作。2,民间短借的他证在房地产中,下家也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对下家有风险),下办理银行贷款审批前,下家必须取消该抵押,才能审批下家新贷款。3,如果这个房子有两个抵押,那就慢慢来吧,先取消民间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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