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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因此对于交通事故中全责的赔偿,可以使用该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其中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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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因此对于交通事故中全责的赔偿,可以使用该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目前仍然使用2011年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赔偿标准,2012年的标准还未出台。你说的赔偿标准是哪一项,什么样的执业等等都没有说清楚,目前只能告知你因交通事故可以有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有残疾的话,还可得到残疾赔偿金、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得到后续治疗费、家中有被抚养人的可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器械费(拐杖、假肢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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