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服刑事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是有时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县检察院不起诉,地区检察院一般也不会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是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定犯罪轻节轻微,所以才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不是由自己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得看存入他的名下是否经领导授意或同意,还要看他是否把这钱用于个人或他人的用途了。如果是经领导授意或同意,并且这钱只用于支付单位的费用了,这就是小金库,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没有刑事责任。如果说是他私自存入自己的账户,或他个人占用过,或擅自给他人使用过,则是挪用公款罪。账户是他的,就是他的责任,他需要向警方提供领授意或同意,或领导用于私人用途,或经领导借给他人使用的,那就有领导的刑事责任了。他也许会因此减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921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