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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司注销尚未完成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虽然相关的经营生产活动已经停止,但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诉讼能力,可以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法人在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人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终止;法人依法不需要登记的,在清算结束时终止。
注销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1、国税注销, 2、地税注销, 3、工商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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