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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承包者将剩余期限内的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新承包者的一种法律行为。《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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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是指承包人对承包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民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享有占有土地自己使用、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处分经营的权利。 4、【相关延伸】 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谁?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称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都享有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性质,不论长幼,不论男女,凡村民人人有份,且每人有一份,它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民事权利。
你好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土地承包的流转方式很多,比如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流转方式不同,权利的享有也就不同。2、本案中,如果采用的是“转让”的方式,那么连同土地和林木都转让给了受让人,原承包者失去了所有的权利,土地和林木补偿款都属于新的承包者。但是如果采用的是出租的方式,那么对于土地本身,原承包者是享有权利的,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款,而林木的补偿款一般属于承租人。3、所以,如果你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的是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话,土地和林木补偿款是属于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关于个人土地承包协议的回复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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