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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
可以带着离婚判决书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前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把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自己户口名下。《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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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孩子的户口本,男方可以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者办理迁移户籍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不能更改姓名。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对财产划分、孩子抚养权归属协商好即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协商不一致,一般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过错方,一般是平分,如出现出轨、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则可以主张少分财产,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未满2岁,一般是判给女方,2岁以上,一般是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如经济能力、成长环境,但如果您一定要争取抚养权的话,建议您尽可能把孩子放在自己身边 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述,我好为你分析,免费提供一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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