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
在继承遗产时,如果出现多份怎么办?其实,再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一般主要从遗嘱的内容、形式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首先要看遗嘱的内容有没有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多份遗嘱并存认定效力的方法: 第一,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遗嘱无效,首先予以剔除; 第二,对于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多份遗嘱,处分财产不同,内容不冲突的均为有效条款;内容冲突的,则以形成的时间比较晚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自身。 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 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管职位要么由股东会任免,要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不能世袭。不过,如果继承人取得了公司中的控制股份,或者其经营才干和人格魅力博得了大多数股东的普遍认同和支持,也有机会荣登公司高管宝座
多份遗嘱遗产的继承方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者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