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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不能。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必须共同带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所以登记离婚的方式不能一方办理。 3.例...
一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是不可能,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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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离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业务,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智力障碍、昏迷不醒或失踪才可以一人办理。《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因为在这样的方式下要求夫妻必须都要有离婚的意愿才行,既然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再采取这种方式了。不过这个时候想要离婚的那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方式下最终也是可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如果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很有可能第一次不离婚,只能等到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提起第二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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