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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依照我的了解按揭房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有这些:1、需要先办理好房产证2、新房子需要去物业办理入住证明3、带上房产证、入住证明、身份证、户...
因婚姻关糸而办理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首先需要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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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可申请办理投靠配偶迁移户口。 江苏省户口办理指南 三、户口迁移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实际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户口准入条件,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定的户口准入条件。 户口迁移一般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整户迁移可以由户主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一)市内迁移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2、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5、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1)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2)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3)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4)家庭户口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二)市外迁入 2002年11月22日,省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2号),在全省部署建立了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并明确具体准入条件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户口准入条件。 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可向省辖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咨询。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中应当享受双倍补偿或安置待遇,相关性最高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订)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根据这一规定,各地方政府在制定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一般会对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享受优待作出具体规定,有的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在遇到征地拆迁或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时应多分配一人份额,有的省份则只是规定在一些方面享受优先权
目前党中央决策已经放开生育二胎,但是人大立法,政府具体政策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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