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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处理: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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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处理: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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