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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律规定是从车辆的控制和受益角度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的。利之所生即损之所归,是民法的基本精神。也叫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以前的法律对...
报警了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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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二次事故。若没办法挪车,就应做好警示工作。开启双闪,按规定摆放好三角警示牌,普通道路至少50m开外,而高速公路则要在150m开外。 2、拍照取证,注意细节。拍照取证时,要做到全方位。比如照片中应包含事故所有车辆,以及一些细节(交通标线、碰撞位置等)。 比如: ①两车追尾:拍摄前45°一张、后45°一张、碰撞位置。 ②并线事故:拍摄车前、车后、两车相对标线、碰撞位置。 二、事故责任判定 前面的拍照就是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绝不能马虎。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应该打电话给谁?保险公司还是警察?我们需要视情况而定。 1、双方协商一致,私了。这时需要到网上打印《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协议书保险公司是认可的。另外,最好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个案,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自身无责时,可代位赔偿。责任不在己的情况下,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进行定损,之后的事就全权交由保险公司与肇事者沟通、处理。这样就省时省事多了,但电话一定要在48内小时拨打。 3、必须得有警察出面的情况。如果一方车辆无车牌、驾驶员酒驾毒驾,或有人员伤亡时,一定要打报警电话,而且不得挪动车辆。如果事故造成了公共物品、建筑物等损坏,也需要警察到场处理。 三、定损修车 如果双方对事故的责任判定,没有任何异议,那就进入定损流程。 1、同等责任。这个情况下,可以到任意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2、一方全责。这时就需要由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后,就可以去修车了。此时修理费需要先自行垫付,发生交通事故然后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如果是在4S店购买的保险,而这家店又是定损点,那就便利多了,可以把车直接开过去定损修车,完事开走,不用垫付任何钱。
如果第二次住院与交通事故有关,且肇事者负全责,那么由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二次撞击怎么认定责任,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于主观故意的“二次撞击”现象,单从现场痕迹的方面一般很难认定,除非有现场录像、现场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线索。对于刹车痕迹与行为人是否进行冲撞准备的证据上,一般可以辩护为出于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过失,所以这类证据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明犯罪的直接证据。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现象的成因中,“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属于逻辑学上的矛盾关系,即二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也就是说,当交通事故中出现二次撞击现象的时候,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主观故意,则说明对方起码是主观过失。同时,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是由交通违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符合交通肇事罪条件的,即使有过失行为引起二次撞击,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而过失行为又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则应当根据过失比例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如果过失行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是可以追究过失方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在确认存在“二次撞击”后,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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