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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要向你明确,土地征用补偿款能否享受,一般村民小组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都可以自行决定。 1、在杭州部分农村实践中,只要户口登记在土地征用前,一般可以享受,但要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2、与1相同回复; 3、只要女方从未享受过一分一毫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一般可以全额享受; 4、女方的户口在哪里?请明确。
户籍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户籍所在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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