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合同,也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的。《》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2.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提,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 3.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天提出辞职,此期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如果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
敦化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中的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