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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
夫妻分居期间妻子向他人借钱,现二人已离婚,债权人要求二人共同偿还。近日法院审结了该起民间借贷案件,判决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借款。这是为何呢丈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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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借钱丈夫是否需要还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的借款;如果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除外。意思就是,男方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妻子)约定的个人借债,则无需负担;否则就承担还债的责任。
丈夫在婚姻期间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只是为个人消费的,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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