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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
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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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1、农村村民个人向乡镇土地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3、土地所有权材料(82年5月14日前提交村、团队所有权来源证书;82年5月14日后提交农村住房使用证书;97年4月后提交农村住房申请、农村建设用地批准等)。(2)、调查。乡镇土资源管理办公室应当对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土地草图。(3)、审计。首先由乡镇土地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然后报县土地资源局审查,审查土地材料是否合法,土地边界是否无争议,土地面积是否准确。(4)、批准。经审查符合土地面积清晰、边界准确、所有权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或者公布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建房者所属村组总裁和村委会同意盖章。第二步,经村组、村委同意后,建设者将建设申请、个人身份证、户籍簿复印件提交乡镇国土管理部门,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实地验证、调查、询问邻居意见。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第四步,公示7天后没有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收集的住宅建设者资料一起提交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批准,符合住宅建设条件的,住宅建设者向县级地税部门缴纳耕地占有税,税额因地区而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县级国土部门向盖房子的人作证。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搜索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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