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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不是上)不需要上法院: 2,需要说明的事:当事人的父母结婚,是户口迁移,并不是上户口,只有新生儿和无户口人员才需要进行户口初录,我...
1.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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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离婚,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可以选择迁出或者分户。如果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以下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和应对方法: 1、同一派出所的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不同派出所的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根据我国《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3、共同去的辖区派出所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离婚、、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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