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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撤诉,诉讼费退还一半。 2、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您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撤销了该申请时,您将会收到退还的部分费用。具体来说,如果离婚案件的原告选择撤回其诉讼请求并且获得了人民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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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满18岁的子女,通常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用。然而,如果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且其父母具有支付能力,那么他们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二)尚在校就读;(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然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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