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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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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
国家对拆迁补贴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对补贴金额是根据房屋价值、乔迁安置花费及因征收导致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第十七条限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予以的赔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 (二)因征收房屋导致的乔迁、临时安置的赔偿; (三)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贴和奖励。
房屋拆迁纠纷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所作出的决定一般是会得到多数村民认可的,在村委会调解下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上级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求得协调解决争议。如果土地款分配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对于征收集体土地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都是一些地方性规定,或者是地方政策,所以很多时候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只有大家各退一步,站在合理的范围内去思考问题,才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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