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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执行了。你见到文件或告示。意思很明了、告示之日起,也就是发布文件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已经开始执行了...
意思就是受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当天起的180天之内死亡(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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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多公司都是月末才发工资的,这类型的公司通常为小型创业公司,有的甚至是工作室,这类型的公司财力比较薄弱,福利和制度都是老板说了算,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 2.选在30号发工资也是因为资金较少的原因,工资结算的速度没有那么快,财务人手也不足。 3.如果你拿了工资就走,相当于白给老板打了一个月的工。
般若本是佛语,意为大智慧。但用于纹身就不是这个意思了,而是源于日本的一种恶鬼。纹身里的般若是一个女鬼的面部,表示的是“愤怒的相”,其实更主要的是要表示女性的“嫉妒”。般若是日本传说中的一种鬼怪,更确切的说应该是一种怨灵,据说是因女人强烈的妒忌怨念形成的恶灵。日本有的地区把它作为类似门神护身符类,大概取以恶制恶之意
对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定,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是劳动关系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这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是一致的。同时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也做了相同的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不论仲裁机构还是审判机关,对于仲裁时效的理解和把握都是依据此规定。但由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与“劳动争议发生”毕竟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差别,这两者之间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等同。具体到工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如何界定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的时间,始终是一个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而未支付工资的发薪日作为起算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劳动关系双方实际发生争议的时间、也就是劳动者主张工资给付而用人单位明确拒绝的时间作为起算点。目前普遍的标准是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而未支付全部或部分工资的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而不论实际上劳动关系双方争议发生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如经济性裁员、集体争议等,是按照仲裁申请提起时间计算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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