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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地点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官司是一般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1、起诉离婚的地点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官司是一般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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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2.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1、离婚案件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当事人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受过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婚诉讼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人民法院管辖。(3)涉外离婚诉讼1。在中国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被起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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