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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法律意见】不以必须取得受害人谅解为必要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即可申请办理取保。【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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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但不得低于一千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的条件是: 1、对已立案侦查的,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1、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当然受害人谅解取保候审条件更成熟。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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