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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入户方式: 一、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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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计生条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属于计划外生育人口。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应先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开证明,同时需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罚款的费用标准各地并不一样,具体多少由各地计生部门的计生政策来决定。经批准后携孩子的出生证、母亲户口本以及计生办证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由于全国各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不同的,具体最好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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