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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3.对交通事故致死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一般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双方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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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诉讼,一般必须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完成。案件复杂的,申请延长审判期限,加上判决起诉等时间,估计9个月左右。应用简单程序会更快。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详细分析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调解具体需要花费的时间并没有规定。但是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时间期限为十天,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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