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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对方提前清偿债务,但是是否同意,就是对方的权利了,毕竟双方是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而还款期限尚未届满。 2、从法律上来讲,除非对方自...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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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善的借贷合同关系,不仅要约定偿还期限或与方式,还应当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借贷合同关系的成立。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乏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将失去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将失去保障,合同的履行将受到严重影响。贷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三、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应该先付利息,而不是先付本金。4、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率无效。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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