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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
1、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关系则不以此为前提; 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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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1、建立条件不同。信托必须有一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可用于建立信托的合法财产,就无法建立信托关系。委托和代理关系不必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2、名称不同。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中,受托人/代理人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3、财产性质不同。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债权人一般不得主张信托财产的权利。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分点有: 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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