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交通事故认定办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轻微伤垫付医疗费的相关规定是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确定医药费用的一般原则是依据医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凭证,凭证显示的金额就是医药费的数额。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