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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办理公章交接,必须当事人同时在场,另外有见证人两人。 1、制作交接表一式三份,表上有交接的公章印鉴一个; 2、在交接表上各自都要签...
一般来说,办理公章交接,必须当事人同时在场,另外有见证人两人。 1;制作交接表一式三份,表上有交接的公章印鉴一个; 2;在交接表上各自都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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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物业交接流程明细如下: (1)与原业主约定具体的交接时间; (2)购房者、业主、中介公司服务人员三方同时到场; (3)查看水、电、气余量并确定无欠费; (4)需要的话可以将水电气余量折合成现金付给原房主; (5)检查水、电、气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6)检查原房主留下的家具、电器的完好度; (7)检查各个房间的质量; (8)原房主将水电气卡、房卡、房间钥匙、车位钥匙交付给购房者; (9)三方一起到物业公司结清原房主的应付费用; (10)由物业公司提供结清证明并交付购房者保管; (11)更改物业公司业主档案、信息; (12)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完成其他特别约定; (13)留好购房合同、原房主与中介人员的联系方式就完成了整个交接步骤。
拿着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双方任意一人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点填表,拍结婚照,确认双方信息,宣誓后领证。但是要提前了解到婚姻登记点的工作时间,因为有些时候他们是办理离婚手续的。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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