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1、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第一继承人。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权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表示接受遗赠,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其继承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