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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在哪里登记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有必要的证明书,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2、双方当...
男女双方结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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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不处不在。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当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具体程序是: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结婚证。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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