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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盗窃案珠宝全都追回,应当按照盗窃的价值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
1、当事人对于被盗窃的财物,应当及时就该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若成功侦破案件则可以进行追回。 2、《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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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盗窃刑事案件法律的解释 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犯罪人认罪、悔改、归还赃物、赔偿,情节轻微的,不得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必要时,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法定宽大处罚;(2)未参与赃物分配或赃物少,不是主犯;(3)受害人理解;(4)其他情节轻微、无害。
盗窃有很多种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盗窃的不同情形也作出了规定: (1)数额较大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在昆明市地区,盗窃800元即达到立案标准; (2)多次盗窃的,也就是在公安机关处有统计,盗窃行为已超过三次,此前的盗窃金额可能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一般会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录在案; (3)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与金额、次数均没有关系,只要被抓现行或受害人有证据提供盗窃者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是通过进入其居所实施的,则成立入户盗窃行为; (4)携带凶器盗窃,因盗窃本身是威胁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携带凶器盗窃,司法机关一般认为盗窃者的行为也很有可能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故携带凶器盗窃也没有数额的要求; (5)扒窃,扒窃和携带凶器盗窃的理论有相通之处,都很有可能因盗窃行为发生其他伤害行为,故对扒窃也没有数额的限制。 所以,如果盗窃没有赃物,司法机关会结合上述情形做具体处理。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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