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人...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通知原告。原告接到不延期审理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他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当按照申请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到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审理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上述规定,缺席判决的适用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一审诉讼期间,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已经到庭参加诉讼,但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也可以缺席判决。二是,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制度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8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