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担保,以赔偿被保全方可能因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应提供的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案件受理费。根据最新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标准是每件50-300元,但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离婚案件标的额=存款总额+房产总价(建筑面积×单价,市区房产单价按1.2万元计算,郊区房产按0.8万元计算)+股票或债券价值+车辆市价等。以此为计算标准,如离婚时分割一套市区100平方米的房产、一辆20万元的轿车、20万元的存款、20万元的债务,应当缴纳案件受理费8240元。 2、保全费。这是指当事人一方(一般是原告),为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将财产转移导致判决后难以执行,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或冻结措施,依法应当缴纳的保全申请费。如保全标的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保全费为“金额×1%+20”;超过10万元的,为“金额×0.5%+520”,最多不超过5000元。一般情况下,如申请保全一套在市区75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就要缴纳5000元保全费。 3、执行费。这是指如果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需要缴纳执行的费用。如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50元至500元,比如执行对孩子的探视权。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5%-100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24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5%+27400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1%+67400元。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方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金额按以下标准支付: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与财产金额无关的,每件支付30元的1000元至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支付的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支付。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支付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此外,申请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并将相关财产保全申请费或向诉讼保证公司支付的保证费作为诉讼请求,胜诉时请求被申请人或被告承担。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但你要提供你诉讼标的同样额度的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