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再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会计、出纳员伪造、涂改单据,虚报冒领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贪污罪的犯罪方式。对贪污罪的处罚,刑法根据不同情节,主要是根据贪污的具体数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以下四种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另外,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关于犯贪污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定罪处罚的规定我国现行《》第271条第1款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该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是,第二款规定的则是应依照罪定罪处罚的情形。第一款中的“本单位财物”,可以理解为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合成的财产,还可能是纯粹私有财产。那么依照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否不论其占有的“本单位财物”属于上述何种性质,一律定贪污罪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成为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关键所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