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会治安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捕的处罚方式是:嫖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吸引客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处罚种类及依据 (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