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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购房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房屋裂缝赔偿标...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购房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房屋裂缝赔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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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质量问题只负责保修,严重的话,走法律程序。 商品房质量问题由轻到重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 2.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首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其重新贴地板或者对您进行赔偿。其次,如果开发商拒绝弥补或赔偿,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您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您需要提供与开发商的合同,证明开发商交付给您的房屋的质量问题的证据(照片等等)。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质量问题由轻到重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一般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整改。如果拖延,开发商不仅要承担必要的费用,还要赔偿。2、已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质量。《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是否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应当在司法实践中由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法院应当根据案件进行综合评估。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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