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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购买秸秆,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
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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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1.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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