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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涉及三个问题, 一方不同意离婚,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2022-03-18
离婚案件涉及三个问题: 一、离婚。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到原来登记结婚地方办理,从哪里结婚,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二、财产分割: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的原则上婚前财产归其个人,婚后财产均分,债务分割也是此原则。 三、孩子抚养:你好,争取孩子抚养权是一个结合法律和实践技巧的问题,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和我联系,为你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现把影响孩子抚养权判决的大致因素告知与你。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讲清楚的,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方便你可以给我电话联系说明情况,现大致交代一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方式: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能固定女方婚外情的证据,过错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对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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