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
彩礼在离婚的分割标准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想要知道离婚聘礼及彩礼分割标准是什么,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6、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关于离婚财产彩礼分割与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彩礼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付彩礼和收取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也关于彩礼的返还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