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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贷款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如下: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在...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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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债有以下几点: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离婚共同债有以下几点: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1、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几个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数额和范围问题; (2)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 (3)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偿还; (4)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5)而对于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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