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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
2015年7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布的30项便民利民举措中,山东省除了济南、青岛外,自愿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山东省内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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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二)选择所需材料: 住房落户需提供毕业证书(若遗失,提供毕业证明书);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落户地居民户口薄(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三)办理落户: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二、技能人才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二)选择所需材料: 住房落户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落户地居民户口薄(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三)办理落户: 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二、申办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成都市发布《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吸引人才、尊重人才、善用人才、保障人才等多方面,展现了成都“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气魄。从制度设计看,为充分体现成都“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行动计划提出了优化人才落户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立蓉城人才绿卡制度、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免费培训等12条具体措施,针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不同人才群体构建体系、分类施策。《行动计划》在“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的举措中,除了敞开了“学历落户”的大门,更明确了落户政策放宽的另一个群体,技能人才。根据《行动计划》,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7月20日,也就是《行动计划》发布的次日,人才落户的认证申请、落户申请,同步正式开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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