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煤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省、产煤地区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公告、简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会对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煤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煤矿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煤矿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煤矿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二)未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的;(三)未按照国家统一的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实施培训的;(四)聘用未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的;(五)制作虚假培训档案的。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次数带班下井,并与当班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带班负责人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登记档案不得虚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6人已浏览
865人已浏览
1,064人已浏览
1,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