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该问题的解答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时,但所处的时间仍为毕业生首次离校的年份,那么这部分人员就被归类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身份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会消失。应届毕业生主要指在应该毕业年份毕业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即将要毕业,但还没有拿到毕业证,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一般情况下,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不代表您不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除非毕业年份在前,那么即便您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也仍然可以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如果毕业年份不在当年,那么就无法再被归类为应届毕业生。 我们建议您确实保持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2、见习期和试用期区别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应尽早明确废除。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3、见习期期间可以离职吗如果员工在见习期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这类纠纷从性质上说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处理争议。
签署劳动合同会对毕业生的学籍性质产生一定影响。一旦签署合同,就意味着毕业生的职业活动已经正式开始,而且将以职业人士的身份被对待,而不是在校学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只是签署了三方协议,那么尽管该协议可能反映出毕业生的职业倾向,但它并不能被视为已经形成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不会改变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员工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即刻与其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必须建立员工个人档案以便查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709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