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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食药监复听字〔〕号 (听证会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姓名)不服(被申请人姓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
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 3、当事人有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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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通知的效力; 2、通知的主体; 3、通知的方式; 4、通知的时间; 5、无需通知的例外。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给当事人下达的一个通知书,告诉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 1、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的程序。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告知书,就是一个通知书,或是告诉你有这么一件事情,你要去听一听。
《治安管理处罚法》九十八条有对听证作出相关规定: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听证的准备阶段主要作好以下工作:行政机关确定组织听证后,应当指定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中非直接参与本案调查的人员。 然后,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等事项,并将听证的有关事项通知本案的调查人员。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后,告知当事人阅读听证笔录或者由书记员向他们宣读听证笔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听证程序结束后,由听证主持人将听证笔录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为作出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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